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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計劃 輔導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2-10-17 | 點閱數: 265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為促進與維護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協助教育現場第一線工作教師排解工作及生活壓力,提供諮商、諮詢及支持服務,透過心理師及專業人員陪伴教師,以團體諮商及心理健康研習活動,在多元議題探討之中,促發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協助教師在輔導學生上的專業知能成長,間接增進學生身心發展。
三、本案委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與健康促進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北心健)辦理,服務資訊摘要如下:
參與對象:
新北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
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學校校長之支持服務,得準用之。
服務項目:
諮商/諮詢:以個別、伴侶及家庭諮商/諮詢方式,透過對話或適當的表達媒介,陪伴參與者梳理內在,進而深度探索和調整,促進更美好的生活。
團體諮商:以連續或單次的團體/工作坊形式,在不同議題中增進專業學習,並在彼此分享中提升參與者普同感及共鳴,紓解工作壓力,增強處理議題的能量。
心理健康研習活動:以多角度、多樣化的身心靈課程,提升教師自我覺察、生命感悟及專業知能。
危機事件安心服務:提供專業心理諮詢及安心團體,協助教師因應校園危機導致之心理衝擊,安頓教師身心。
服務申請方式:
上網填寫申請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qcLf6gxMUr5PwBeZ7),或掃描附件QRcode,將有專人聯繫接洽,並進行後續預約程序。
本市支持服務相關資訊,可洽國北心健官網(網站:https://psych.ntue.edu.tw/)。
倘有任何需求,可逕洽國北心健,電話(02)2732-1104分機86002、86003。
本案計畫皆依據心理諮商相關規定,秉持保密原則,請教師安心使用服務。
本服務提供教師個別諮商輔導,以每人每年6次為限。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國北心健評估後,得增加至8次。
四、檢附本案法規、計畫書、申請流程圖、申請網址QRCODE、宣傳文宣、服務據點、開辦研習課程及支持團體與工作坊相關資訊(附件1至8)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