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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3-04-17 | 點閱數: 213

主旨:

檢送「新北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術科測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處理原則」1份,本案涉及考生重大權益,請務必轉知考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術科測驗訂於112年4月29日(星期六)於自強國中(美術類)、中平國中(音樂類)及江翠國中(舞蹈類)舉行。

三、本市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術科測驗訂於112年5月6日(星期六)於淡水國小(美術類)、秀山國小(音樂類)及埔墘國小(舞蹈類)舉行。

四、本案涉及考生升學權益,爰依期程辦理並訂定旨揭處理原則。為維護考生權益,倘考生篩檢為陽性(中重症),且尚在隔離治療期間致無法應試,得依規定申請補考或退費,詳見旨揭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