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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3-04-27 | 點閱數: 249

一、依據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辦理。

二、為提升本土語言教學成效,依據教育部修正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規定教授本土語言之現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認證比例應逐年提高。自106年度起,現職教師教授閩南語或客家語,須通過中央辦理之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認證(閩南語認證考試由教育部與成功大學辦理;客家語認證考試由客家委員會辦理)始得授課。

三、為使現職教師瞭解教育部政策及測驗方式,本局規劃閩南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輔導班,以協助現職教師持續參與閩南語進階認證考試,請鼓勵現職教師踴躍參加。

四、同時為資源之有效利用,請勿重複於研習系統報名,本局將落實追蹤教師報名後之出缺席情形與研習成效。

五、研習資訊如下:

研習日期:112年6月10日(星期六)及112年6月11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研習地點:本市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和平樓244藝術STEAM創發中心。

研習對象:欲參加112年度閩南語中級及中高級(B卷)認證考試之本市各級學校現職教師。

報名方式:自112年5月18日起至112年6月7日下午4時止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報名,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