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生活教育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3-05-08 | 點閱數: 256

一、依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112年5月4日新北交安字第1120839811號函辦理。

二、國外媒體報導我國為「行人地獄」,並且揭露國內汽機車駕駛普遍不停讓行人,再加上發生多起行人交通事故,交通部已修法通過提高車輛未停讓行人罰責,自112年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新台幣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

三、請家長務必落實「停讓」行為,避免憾事發生,學校跑馬燈登打宣導標語:「車不讓人大執法,最高可罰3600」、「今年5月1日起全國大執法,不停讓行人最高可罰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