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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3-05-10 | 點閱數: 108

主旨:檢送內政部修正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線上申請須知」1份,並自112年4月28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2年4月28日內授移字第1120911130號函辦理。 二、另重申有關本府各機關適用旨揭線上申請須知之政務人員(含退離職)、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及警監3階以上警察人員,於進入大陸地區前,申請人及所屬機關仍應填具申請表及檢附必要佐證資料送至本府人事處(以下簡稱人事處)核轉內政部線上申請(赴大陸地區日期、天數或活動內容變更者亦同),人事處將於收到審核結果通知後另行轉寄許可郵件予申請人所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