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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總務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2-12-12 | 點閱數: 382

 新北市鶯歌區鶯歌國民小學112年度值勤人員(警衛)甄選簡章

  • 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下,且能擔任校園安全警衛、學生上下學交通指揮及花木、水電、衛生、校園環境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參考錄取。
  2.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良好溝通能力,應對進退得宜、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 能配合學校活動調整值勤時間,且能於夜間及假日值勤。
  4. 具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歷、具備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各種報表之能力
  5. 最近三個月內醫院健康檢查體檢表(需有胸部X光檢查證明)身體健康。
  6. 具有水電、木工、園藝、電腦或各類維護修繕能力者,於評審時可做為加分依據。(請參與甄選者提出能力證明)
  7. 參與甄選之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罪、妨害性自主罪前科者;犯前項罪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 工作時間:

兩週工時最高為80小時,採2人輪值制,可互相協調輪值方式,本校得視實際需要調整以配合學校作息;校方若有業務需要,可要求值勤人員加班,並依相關規定給予加班費用。

 

  • 工作內容:

(一)門禁管理,依規定管制進出大門之人與車輛,校外人士或家長洽公,依規定辦理登記換證。

(二)校園安全巡視、師生校內安全維護,放學後依規定將各棟樓樓梯鐵門上鎖、保全系統設定及各區水電控管,並按時巡視校園。

(三)上下學時間協助交通指揮、維護師生、家長安全及放學後郵件簽收、傳達與電話接聽。

(四)校門口及警衛室周圍清掃整潔與維護,協助垃圾車進入校園清運。

(五)消防系統、電源系統、監視保全系統之監看、操作及異常狀況處理。

(六)支援修繕及修剪校園花木、環境整理,及校門口週邊花圃(花台)澆水。

(七)課後及例假日活動支援及施工進行時必要之協助。

(八)校園開放之各項管制措施;假日停車事務各項事宜。

(九)其他突發性事件負責通報有關單位人員協助處理,及各處室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待遇:每月新臺幣26,400(以新北市政府核定之薪津為準),並享有勞健保及勞退提撥待遇,其餘相關事項適用勞動基準法。校方不提供膳食,如遇新北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 約僱期間:

(一)請錄取者於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5時前至總務處辦理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辦理交接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立即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二)經錄取後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後正式錄用,採一年一聘之方式。

 

六、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約聘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值勤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八)年滿六十五歲截止聘約。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1時00分止,請於上班時間親自現場報名。(不接受通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使用或至本校總務處領取)

八、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

             (地址: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6號,電話:02-26792038轉230)

九、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乙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正本現場查驗後發還,影本本校留存)。

(三)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正本現場查驗後發還,影本本校留存)。

(四)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2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應試證)

(五)其他(身心障礙手冊、專業證照等,如無則免附,正本現場查驗後發還,影本本校留存)

※應繳證件及資格文件必須齊全、符合,不齊全不符合者不受理報名。

 

十、甄選日期: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1時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下午1時30分面試)。

十一、甄選地點:本校圓夢樓二樓會議室。

十二、甄選方式:1.書面資格審查;2.面試。

十三、錄取名額:依成績排列錄取2名(具身心障礙手冊者至少一名,無合格人員從 缺,另行招聘),由學校另行通知簽訂約僱契約。

十四、錄取公告: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3時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亦可電話查詢02-26792038轉230)。

十五、報到時間: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5時前至總務處辦理報到與交接,逾時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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