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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2-01-26 | 點閱數: 209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111年1月18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0010842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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