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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總務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2-12-12 | 點閱數: 281

112年度進用停車場清潔與修繕約聘人員甄選簡章

  • 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 僅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參加。
  2.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良好溝通能力,應對進退得宜、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 能配合學校作息時間,且能於假日工作。
  4. 具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歷、具備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各種報表之能力
  5. 具有水電、木工、園藝、電腦或各類維護修繕能力為佳者,於評審時可做為加分依據。(請參與甄選者提出能力證明)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罪、妨害性自主罪前科者;犯前項罪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 工作時間:

兩週工時最高為80小時,每週上班六天,本校得視實際需要調整以配合學校作息;校方若有業務需要,可要求值勤人員加班,並依相關規定給予加班費用。

  • 本工作採用試用期機制,為期一個月;任職一個月後,若不符甲方需求,甲方有權予以無條件解約,乙方不得異議。
  • 聘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如工作天數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工作天數核算,其計算方式如下:

(月薪÷當月天數)×實際工作天數。

  • 工作內容:
  • 協助本校停車場之相關工作:
  1. 本校收費停車場之環境清潔工作。
  2. 停車場安全定點定時巡視。
  3. 每週3次結帳並將收入入庫。
  4. 更換發票及色帶等。
  5. 停車場客滿時,指揮交通事宜。
  6. 障礙排除或通報等事宜。
  7. 將出口之票卡拿至入口票卡盒內。
  • 協助校園水電等各類修繕維護工作:
  1. 一般及簡易水電修繕。
  2. 校園環境綠美化。
  3. 協助清潔隊載垃圾處理。
  4. 前操場(含網球場、籃球場、第二停車場、大型廢棄物放置區)、活動中心、敦品樓、勵學樓巡檢,若無法處理,須交由專業廠商,應立即通知總務處。
  5. 智圓樓及勵學樓地磚巡檢。
  6. 甕區、校門廣場灌木、花草等修剪。
  7. 童憶廣場生態池每兩個月修剪整理。
  8. 蝴蝶園每兩個月花草樹木的維護修剪。
  9. 暑假颱風防範措施等之巡檢工作。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其他學校交辦之事務。
  • 工作待遇:每月新臺幣26,400(以核定規範之薪津為準),並享有職災及勞退提撥待遇,適用勞動基準法。校方不提供膳食,如遇新北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 約僱期間:

(一)請錄取者於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5時前至總務處辦理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辦理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立即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二)經錄取後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後正式錄用,於期滿為止。

九、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約聘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四)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六)年滿六十五歲截止聘約。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2:00時止,請於上班時間親自現場報名。(不接受通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使用或至本校總務處領取)

十一、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地址: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6號,電話:02-26792038轉230)

十二、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乙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正本現場查驗後發還,影本本校留存)。

(三)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正本現場查驗後發還,影本本校留存)。

(四)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2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應試證)

(五)其他(身心障礙手冊、專業證照等,如無則免附,正本現場查驗後發還,影本本校留存)

※應繳證件及資格文件必須齊全、符合,不齊全不符合者不受理報名。

十三、甄選日期:110年12月23日星期五 (下午2時00分資格審查,合格者下午2時30分面試)。

十四、甄選地點:本校圓夢樓二樓會議室。

十五、甄選方式:1.書面資格審查;2.面試。

十六、錄取名額:依成績排列錄取2名(無合格人員從缺,另行招聘),由學校另行通知簽訂約僱契約。

十七、錄取公告:110年12月23日星期五 (下午3時以後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亦可電話查詢02-26792038轉230)。

十八、報到時間:110年12月24日下午5時00分前至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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