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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3-02-14 | 點閱數: 215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0年8月25日局肆字第22514號函等11則函釋,及其他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相關函釋已納入「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內容或與該辦法未合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9日總處給字第112400018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