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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1-04-09 | 點閱數: 577

、依據本市110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評選方式: 評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評選類別:「服務學習績優行政團隊」、「社團楷模王」、「班級團隊楷模王」、「學生楷模王」、「指導教師楷模王」及「特色服務學習方案」。 其他相關評選標準、各獎項獲獎名額及獎勵: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班級數55班以上者(含55班)請務必至少擇一類薦派參加評選。 送件方式: 送件日期:110年5月5日(星期三)截止,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送,逾期不予受理。 送件地點: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學務處(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新北市108學年度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報名資料」之字樣。 本案聯絡人:三重高中學務處王可杰主任,電話:29760501分機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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