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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1-04-14 | 點閱數: 514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任教師工會及各級教師會理、監事職務須否經服務學校同意(許可)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013933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教育部函釋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如參與教師工會與各級教師會以及被選任為理、監事,得免經服務學校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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