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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3-08-11 | 點閱數: 454

主旨: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02727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

三、教育部配合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修正管理指引,其重點如下: 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請依學校規定辦理。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福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詳請參本局112年8月9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21537435號函(諒達)。 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刪除。

四、旨揭修正案自112年8月15日起施行,相關修正後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五、「新北校園防疫QA及業務聯繫窗口一覽表」等相關參考資訊可至本局網站防疫專區下載。

六、檢附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新聞稿及圖卡(附件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