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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註冊組長 - 獎學金 | 2023-09-10 | 點閱數: 417

主旨:

檢送本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新申請生)、檢核表及相關附件各1份,請公告周知並受理學生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獎助家境弱勢之卓越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本計畫獎助對象為符合申請資格且就讀國內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復查生請勿於本次提報)。

三、辦理旨揭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1.請轉知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表格亦可由本市教育資源網下載運用(路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電子公告/電子公文);網址:http://www.ntpc.edu.tw/

2.本計畫由學校承辦人協助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家庭概況表、服務同意書等表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就讀學校進行初審。

3.請校方人員依檢核表確實審核相關證明文件核章後,依序裝訂表件,將1式2份表件(正本1份、影本1份) 掛號郵寄至承辦學校辦理,另請學校務必自行掃描備份,資料不齊者不予審查。

4.務必填寫「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112學年度 【新申請學生】報名表單」,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hByn2TySSEKUSSREA(或掃描附件QRcode),以利承辦學校核對彙整資料。

5.為使核實補助,本局得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6.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無推薦者免送件。

7.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詢本市林口國中輔導室邵信慧主任(電子信箱a991918@gmail.com,或(02)26011014轉51。)

8.資料請逕寄本市林口國中(校址:244019新北市林口區民治路25號);信封請註明「申請圓夢基金獎助-組別」(例如:申請圓夢基金獎助-國小組」)。

備註:如需申請,請洽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