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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訓育組長 - 比賽活動 | 2023-09-13 | 點閱數: 131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暨112年9月4日本市112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市112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計畫修正重點如下:
    (一)現代偶戲類、傳統偶戲類及舞臺劇類裝臺時間更改為20分鐘,並修正現代偶戲類比賽類別。
    (二)凡於110及111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或110學年度因疫情禁賽但107及111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全國賽,如自願參加市賽但比賽結果未獲得全國賽代表權之資格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之全國賽。
    (三)報名日期為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112年11月3日(星期五)止,逾時不受理,請務必依限報名。
    (四)比賽期程:舞臺劇類訂於112年12月5日及6日(星期二、三);現代偶戲類及傳統偶戲類訂於112年12月7日及8日(星期四、五)。
    (五)領隊會議、參賽序位抽籤及場勘時間:現代偶戲類及傳統偶戲類訂於112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本市五華國小;舞臺劇類訂於112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南強工商。
    (六)演出時間以出場謝幕人員完全離開該類組規定之舞臺範圍為演出計時結束。20分鐘按長鈴2次提醒,仍未結束演出者(完全離開該類組規定之舞臺範圍),至演出時間達20分30秒起,依規定扣分。
    (七)偶戲類比賽區域為6公尺乘以6公尺,道具高度為2公尺以下,舞臺劇類比賽舞臺尺寸則依當年度比賽場地(以空臺為主)。
    (八)今年開放觀賽並辦理頒獎典禮。

三、凡參加本次比賽(含領隊會議)之評審、工作人員及相關參賽人員(含領隊、編導老師、助理指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一律准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若逢假日,得於2年內核實補休,但以課務自理為原則(惟當日已支領鐘點費者除外),主辦單位不另發給請假證明,相關公假與課務排代人數規定詳如計畫。

四、本實施計畫電子檔同時公告於新北市藝文競賽報名網 (https://contest.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