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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設備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4-01-16 | 點閱數: 156

教育局發文重申有關教科書教學輔助用光碟事宜相關規定。(重要!)

1.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第4點第1項規定略以:「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不得納入評選項目。」請各校選用教科書時應依上開規定辦理。

2.另依據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12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略以:「國民中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小學除照本規定收費外,不得另行巧立名目收費及自行決定代收代辦項目...。」

3.邇來本局接獲民眾反映學校要求家長購買全套教材(含課本、習作與光碟),惟各出版公司提供之教學輔助用光碟非屬必備教材,應尊重家長購買意願,不得強迫購買,以符上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