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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註冊組長 - 獎學金 | 2024-02-27 | 點閱數: 158

公文內容如下,如需申請請洽註冊組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辦理「愛,從小學起」113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計畫,申請期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4月15日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會「愛,從小學起」113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計畫辦理。

二、該會為照顧國小經濟弱勢、家庭突遭變故等學生,使其順利就學,特訂定本計畫。

三、補助對象:本市113學年度國小在學學生,凡家庭經濟遭逢困境,無力負擔註冊、教育學習等費用之經濟弱勢學生。

四、補助金額:

1.「清寒助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8,000元,統一由校方按期核發,上下學期開學各補助3,000元(不含當月教育生活補助1,000元),優先繳納學校相關費用;另每月教育生活補助1,000元,共12月。每校限申請4名(1戶家庭申請1名)。

2.「特殊才藝助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1萬元,審核通過後一次核發。申請者須具備「清寒助學金」之申請資格,且另具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每校限申請1名。

五、申請期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4月15日止。

六、申請程序:

   1.凡申請「清寒助學金」者,由各校依補助急迫性,由1至4進行排序(1代表急迫性高、4代表急迫性最低),填入「申請個案彙整排序表」,亦即每校名額限申請4名。

    2.申請清寒助學金且同時申請「特殊才藝助學金」者,須一併檢附個人特殊才藝所需文件(如獎狀或成績單或資格鑑定等),每校名額限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