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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4-03-28 | 點閱數: 38

主旨:檢送修正「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 陞任評分標準表」1份,並自113年4月1日生效,請查 照。

說明:查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業經112年5月17日修正公布, 將公務人員之陞遷由「資績並重」修正為依「功績原則」 辦理,又查行政院112年9月26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86001 號函以,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 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與所屬中 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並自113 年4月1日生效,爰此,配合修正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 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