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0年2月11日林字1100201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09學年第2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可逕洽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
三、請各校承辦人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範例詳如附件,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並將申請名冊電子檔逕寄mame6969lin@gmail.com。另請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凡檢附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不予審核。
四、申請日期:自民國110年2月15日起至110年3月30日截止。(因應疫情與時近年節期間,故延長收件至三月底)
五、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會址:11156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50巷43號10樓,聯絡人:陳淑芬秘書長。聯絡方式:0939-934-905。聯絡電話:(02)2873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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