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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研習專區 | 2021-10-04 | 點閱數: 385

一、自殺防治法第6條規定:各機關、學校、法人、機構及團體,應配合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推行自殺防治工作,辦理自殺防治教育,並提供心理諮詢管道。

二、為強化學校教職員工自殺防治,對於自殺防治之實務概念及因應技巧,提升相關識能,鼓勵其主動關心與支持彼此,經衛生局授權幸福捕手(自殺防治守門員)數位教材。

三、有關旨揭教材教師課程時數認證1小時,請各校統計完成課程人數教師數(含兼課或代理代課教師),以利後續重要資料彙整。

四、上開數位課程請至「教師數學學習影音網」,https://estudy.ntpc.edu.tw/首頁/課程總覽/課程系列/綜合活動領域/「新北教育幸福捕手有你有我(自殺防治守門員)」,另公務員身分職員工可「e等公務學習平台」,搜尋課程「幸福捕手有你有我」,並取得時數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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