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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教學組長 - 比賽活動 | 2021-10-18 | 點閱數: 332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5日臺教資(三)字第1100026834A號函、教育部110年3月24日臺教資(三)字第110004128A號函及110至111年度新北市數位學習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透過數位學習資源的研習與交流,深化教師數位學習教學之能量;鼓勵教師認識數位學習資源,適當轉化為數位學習融入教學的教學設計;結合教育部數位學習計畫,透過教案甄選,選拔優良作品,供各領域教師參考,以增進教學成效。

三、旨揭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徵選內容:參賽教師自選教材的一課、一個單元或一個議題,使用數位學習平台依自主學習策略或專題導向之教學模式進行教學活動設計。

徵選說明會:

場次一:自主學習四學模式設計

時間: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1:30~4:30

地點:線上辦理 (Google Meet會議室)

場次二:PBL教學模式設計

時間: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0~4:30

地點:線上辦理 (Google Meet會議室)

收件日期:110年11月1日(星期一)至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止,將教案及報名相關資料上傳至新北親師生平台內之「新北數位教學平台-來尬冊」網站(https://lgt.ntpc.edu.tw/)。

參加人員: 本市國中小學在職教師(含代理、代課、兼課教師)。

本市110至111年數位學習推動計畫學校及本市110學年度智慧學習領航學校,務必繳交教案參加徵選。

得獎公布日期:預定111年1月4日(星期二)前,於「新北數位教學平台-來尬冊」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發函通知。

獎勵:獲獎教師擬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31項(二)予以敘獎(特優比照第1名,嘉獎2次、優等比照第2名、甲等比照第3名,嘉獎1次。)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敘獎項目第13項(四)「承辦單位績效優良者」之規定辦理,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6人為限,含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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